Monday, August 08, 2005


妹妹可能是世界上最像狗的兔兔。

朋友看見旁邊這照片,大部份的反應是:「你的兔兔很可愛喲,那頭狗也是你的嗎?」

舊居的大廈看更看見她,大喝:「這裡不准養狗!」我忙解釋說:「她是兔兔,不是狗。」看更定神看了她一會,再喝:「別想騙我!這明明是頭狗!」

另有朋友跟我說:「你定是給寵物店騙了,她怎看也是一隻狗!」

有時候,連妹妹也會對自己的身份起疑,竟會走到客廳的座地燈旁撒尿。


其實,早在任天狗熱潮還沒興起前,我們已有一頭virtual dog了。

Sunday, August 07, 2005


小時侯的仔仔很醜,與他一起到達寵物店的兔兔差不多都被客人帶走了,但總是沒人看上他。

我們初遇仔仔,只覺得他很愛吃。初次見面,他除了咬破了寵物店裡的兔糧包裝,也咬了我的手指一口。最後我們也沒選上醜樣貪吃的仔仔,只帶走了與他青梅竹馬的妹妹,剩下他孤伶伶的留在寵物店的櫥窗裡。

據一位住在寵物店附近的朋友說,妹妹走後,仔仔總是沒精打采的,時常動也不動的呆在那裡,也難怪一直也沒人選上他。

回家後的妹妹,很快便生病了,大概是在寵物店時惹上的。那時候我們養兔知識不足,受寵物店所騙,把妹妹留在那裡受「觀察」。也不記得妹妹在那待了多久,只記得我們差不多每天都長途跋涉的去看她。每次去看她時,也總會順道看看仔仔。每次看見他孤獨的樣子,也總會帶點歉意。寵物店員看見這情況,也就每天大力推銷。最後,仔仔就這樣跟了我們回家了。

對於當日錯把妹妹留在寵物店,我們一直都很後悔。但每次想到,要不是當日受騙,我們也許不會再碰上仔仔。這大概,也就是我們與仔仔的緣份吧。

Saturday, August 06, 2005